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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正面临急剧转型。从较为宏观的视野考察,这个转型是自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启程的,目前仍在进程中。1978年召开的党的113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征程。40年的改革开放,是自1860年以来中国一百多年现代化进程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正是在这样一个阶段,中国社会呈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且发展持续时间之长,变化之广泛,呈现出三千年之未有大变局。与此同时,中国社会转型,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步伐在加快。

转型发展进程中,中国社会既面临前所未有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一系列尖锐挑战。中国能否顺利实现转型,需要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顺应历史潮流,在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基础上,通过提升自身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水平,一定能够实现平稳转型。

转型发展所要实现的目标实际涉及的是走什么道路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要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重大而鲜明的宣示,表明了我们党的坚定政治立场。但认真探究,也会引发更多的话题。封闭僵化的老路是什么路,历史的节点从哪里算起,是1978前,还是1966年以前,但也有人认为不应回到1949前?改旗易帜的邪路又是什么路,是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曾经走过的路,还是目前中国的邻居——越南正在走的路?或是欧美发达国家都曾经走过的路?即使走了这些路,就一定是邪路?是否还有其它的路?这些问题现在看来也并没有明确的答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到底是什么道路呢?不同的解读实际有很大差异。如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遵循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规律基础上,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而走出的道路,那自然是正确的。如若不是,背离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规律,那这样特色道路就十分可怕了。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可以用一个公式表示,就是

中国特色道路=人类文明一般进程+中国国情

在遵循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规律基础上,与中国自身国情结合,如果这样理解中国道路,那应当是充满无限光明的。这也是一般与特殊的结合。中共十八大指出,要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这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深化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只有加深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包括其中的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并严格遵循这些规律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一定会开出灿烂之花。

接下来的问题是,是否有具体转型目标?往哪个方向转型?笔者以为,具体转型目标实际上有两个可供参考的维度。

(一)一个维度,实现四大自由

人类社会的进步标准是整个社会愈益文明,其中的制度文明是关键,进而带来国家和人民的昌盛。而现代文明,特别是制度文明的标准是二战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的“四大自由”,这实际是文明社会的底线和基本标准。

194116日,美国罗斯福总统在的《国情咨文》中首次提出:“我们盼望有一个建立在四项人类基本自由之上的世界。第一是言论和发表意见的自由;第二是每一个人以自己的方式崇拜上帝的自由;第三是不虞匮乏的自由;第四是免受恐惧的自由”。

19418月,在“四大自由”的基础上,美英共同发表了《大西洋宪章》,《大西洋宪章》继续阐释了四大自由的基本原则。

1944年,四大自由”在被由26国联合发表的《联合国家共同宣言》正式采纳

1948年,《联合国人权宣言》,被认为重申了“四大自由”的精神。

以《大西洋宪章》、《联合国宣言》和《世界人权宣言》为标志,奠定了人类政治文明的基本遵循。《世界人权宣言》序言中明确提出:“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于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经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

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是欧洲文艺复兴以来各国先驱一直为之奋斗努力的。不虞匮乏和免受恐惧的自由为什么重要?1929年开始的世界经济大危机、大萧条加上遍布各大洲的战争、纳粹的种族屠杀、苏联大肃反,让不虞匮乏和免受恐惧的自由的重要性格外突出。可以说,“四大自由”是人类从惨痛的历史教训中得出的经验总结,是人类文明进入现代社会的一个标准。如果一个社会实现了四大自由,可以说这个国家就完成了社会转型,否则就还处在转型的进程中。

如果以四大自由作为中国实行转型的目标,这看似简单,实际却是充满挑战的奋斗目标。最大的挑战无疑是能否取得共识,对当下中国来说显然是难以逾越的。即使能够取得共识,需要推进一系列改革,特别是政治改革,或许才能实现这一奋斗目标。

(二)另一维度,建设常态现代国家*

一个国家实现了四大自由,就意味着完成了社会转型。从另一视野分析,转型的终极目标,或在一个历史阶段的发展目标,也是笔者多次撰文论述的,就是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并与中国具体国情结合,向一个常态的现代化国家迈进。

何谓常态,“常态”对应的是变态,或非常态。当一个社会发展不可持续,未来走向有很大不确定性的时候,都可以理解为非常态。人类社会发展有其自身规律。所谓常态,就是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走绝大多数国家共同要走的道路。而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未来的发展进程清晰可见,可以预期。十九世纪的经济学家、哲学家约翰穆勒曾经提到一种“稳态社会”的概念,即社会的制度架构基本上稳定不变。现在看来,“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社会”就是这样的一种“稳态社会”或常态社会。只有向一个常态现代国家迈进,中国的发展才有无穷潜力和巨大空间,在人类文明共同价值尺度上找到自己的坐标,在融入国际社会时,也就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和普遍认可。

要建设一个的常态的现代国家,实际是建设一个具有现代国家的基本特征、社会制度架构基本上稳定不变的国家。

作为一个现代国家,人们普遍认为,应当具有五个基本要素或五项基本构件。而这是一个现代国家所必须具备的。这五项基本构件是,比较公平合理的经济制度,比较公平合理的法律制度,比较公平合理的政治制度,比较公平合理的社会制度,开放多元的文化环境。只有具备了上述五项基本构建,这样的国家才能看作是一个常态现代国家。中国目前推进的诸多改革,应当是以此作为中国转型发展目标,具有可行性。

建设一个常态的现代国家,作为转型中国的奋斗目标。那么,需要清晰认识到中国当下国情,我们离一个常态现代国家还有怎样的距离。对比中国现状,改革开放40年,我们取得了一些成就,甚至是很大的成就。但同时也应当承认,在上述五个方面,我们仍然还有差距或者说有比较大的差距。

(一)市场经济体制仍不完善

中国通过市场化取向改革,由于极大释放了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在短短的40年间,经济增长取得了巨大成就,极大提高了中国人的自信心,由于国力的增强也迅速提升了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中国已从国际舞台的边缘迅速进入到核心区。但也应看到,在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方面,虽然基本框架已经建立,但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一个重要特征是政府主导。政府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腐败等问题。由于政府掌控了对重要资源的配置,使得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受到了侵蚀。中共183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而不是政府,成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力量。现在看来,这只是明确了努力的方向,要使市场真正成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力量,还需要付出艰巨努力。特别是资本与权力的一定程度的结合,形成一定范围的权贵资本主义,影响了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影响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成熟程度。

此外,由于对市场经济一般原则和原理认识的分歧,导致了不同所有制的企业没有享受到公平待遇。特别是民有经济,本身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主体,但在现实生活中,与其它性质的企业相比,在一些领域和一些地区,经常会受到不公平因素的干扰,进而影响了民营经济在中国的发展,影响了中国经济潜能和优势的发挥,影响了中国经济整体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里的关键词分别是“平等”、“公平”和“同等”,而这是一个理想状况的市场经济体制所必须具有的条件。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公平合理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全和完善。或许正是由于上述因素存在,这也是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至今没有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原因。

(二)法律制度,人治现象仍十分严重

中国几千年封建专制,历史上缺乏法治精神和法治传统。而市场经济,其精髓是法治。要建设市场经济,就必须加快法治建设。但由于中国几千年的人治传统,虽然我们已经建立较为系统的法律体系,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等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一些权利并没有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实现或有很好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由于诸多因素影响,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对进一步推进中国法治建设有着十分重要意义。但作为一种奋斗目标和努力发展方向,如果能够平稳发展,也是需要经过较长过程才能够实现的。现实生活中,领导的看法、领导的想法、领导的说法,往往左右了法律的方向。诉讼原则,往往是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法律,这些都是中国目前法治建设中“人治”的写照。此外,一些领域,失去监督的公权力过于张狂,严重践踏了法治基础,严重影响了公民权利的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惩治腐败,大得人心。对大量的腐败案件,特别是司法腐败的案件分析中可以看出,例如聂树斌案等,腐败官员严重践踏法治的现象已经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共和国的形象。

法治建设,与整个民主制度建设密切相关,涉及到选举以及政治制衡、司法独立等相关原则,需要与民主政治建设同步进行。而在一个民主制度建设尚不健全的社会,要为公民提供一个较为公平合理的法律制度,还需要付出巨大努力。如果没有民主政治发展,缺少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即使有一些法治方面的进步,一夜之间也有可能倒退到以往。

(三)政治制度,政治架构设计存有缺陷

一个较为公平合理的政治制度,一定是公权力得到很好监督,并保障对每个人人格和权利的尊重。这也是自由平等的基本含义。人生而平等,每个人在尊严和权利方面都是平等的,享有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权利。自由是人全面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进行创造的基础和源泉。自由不是空洞的概念,而是言论、信仰等基本权利的实现。

目前的问题是,由于政治架构设计存有缺陷,对一个好的政治体制对人类长远发展的意义认识不足,没有实现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现有的一些体制,不是全部,其形式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在中国人民现实的政治生活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有限。现有的一些监督和制衡手段相对乏力,使得公权力过于张狂,经常逾越法律允许的边界,产生了较为严重的腐败现象,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公民言论、信仰等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此外,由于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公民政治参与不足,这些都影响了一个较为公平合理的政治制度的建立。

(四)社会体制存有缺陷

一个好的社会体制,其评价标准就是,凡是社会能够做到的交给社会,进而使社会的活力得到很好的释放。但现实的情形是,由于公民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渠道有限,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严重不足。因而影响了社会活力的释放而社会活力不足,实际上民间的社会组织发育不足。由于诸多原因,虽然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社会体制有了长足发展,但“社会”还没有真正承担起“社会“之职,社会发育仍然明显不足,民间的社会组织,还没有完全承担起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的作用。例如,每年仅仅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诸多群体性事件,说明这一群体的利益诉求至今仍没有建立较为畅通渠道。

此外,在多元文化的建设中,由于诸多因素影响,对不同文化进行选择性的开放,实际影响了多元文化环境的建立。这同样也需要我们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对中华文化有强烈的自信,一个开放多元的文化环境才能够建立。

上述五方面存在的种种不足,说明中国向一个常态现代国家迈进还有一个较长距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三个没有变”,特别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说明党的十八大对中国目前所处在的历史方位、存在的问题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也就是说,要建设一个好的制度体系,我们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



* 此文是作者主编的《中国新的社会阶层研究》(文苑出版社,20177月)一书中导言的部分内容。

* 陈剑,“建设一个常态现代国家”,《中国发展观察》杂志,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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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剑

陈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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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现代化研究专家,人口学家,社会学者,政治学者。 1957年3月出生,安徽芜湖人。198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经济系,198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先后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部门工作。1997年7月调入北京,先后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等职。 现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首席专家,中国改革20人论坛执行主任,全国工商联参政议政委员,北京市委讲师团专家组成员,北京交通大学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 出版著作3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一些专著、论文和决策咨询文章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 2015年以来主要著作:主编《中华传统文化基本精神解读》、专著《中国生育革命记实(1978-1991)》(2015)、专著《国家重构-中国全方位改革路线图 》(2015)、主编《北京协商民主的理论与实践》、主编《建设常态现代国家——中国改革报告2015》(2015)、主编《京张冬奥发展报告2016》、主编《中国公民读本》(2016)、主编《京张历史文化及当代发展》(2017),主编《中国新的社会阶层研究》(2017),主编《解码京津冀——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报告》(2018),《中国基层协商》(2018)等。 在现代化、经济体制改革、区域经济(京津冀、长三角等)、人口研究、奥运经济和协商民主等领域的研究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研究领域也涉及传统文化、社会建设、政治体制改革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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