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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剑 首都经济研究学者。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创始会长。著有《都城北京——一核两翼与京津冀协同发展》      (2019)、《北京离现代化有多远》(2003)等十多部研究京津冀的专著。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先后发表文章、对话访谈等30多篇文章;作专题报告百余场。
 
 
    今年7月29日,河北省出台了《河北雄安新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雄安新区管委会是河北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参照行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职权,行使国家和河北省赋予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条例》上述内容,引发了社会关注。但理解存在较大差异。
    2017年4月1日,雄安新区设立。党中央提出用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设立河北雄安新区。当年的4月7日,笔者应北京市委讲师团邀请,对设立雄安新区的意义作了解读,并对未来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当年的解读视频,全国有上百家机构使用,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条例》出台后,笔者先后收到诸多朋友的微信和短信留言,期盼能够作一个解答。此文就此作一回应。
    一 、《条例》是河北雄安新区发展的《基本法》
      雄安新区设立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一些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划文件。2018年4月,《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出台;2018年12月,《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正式对外公布;2020年1 月,《河北雄安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规划》和《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布,但上述一系列规划文件,包括中央、河北、北京、天津和中央各部委为支持雄安新区推行的各项措施,需要通过立法予以保障实施。雄安新区行政管理体制、高质量发展等关键性、综合性事项,也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引导和规范。
    《条例》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条例》出台,意味着将党中央关于雄安新区的决策部署通过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是推进雄安新区建设的法治保障。《条例》可以看作是雄安新区的《基本法》,着重解决新区发展中存在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同时兼顾实践性、操作性。
     二、雄安新区的行政架构是副省级城市
    中国城市是有严格层级的。分为直辖市,包括计划单列市在内的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副县级市(镇),科级市(镇)。 如果把科级镇也看作一个市。中国应当有上千座城市。只有地级以上的城市才设区。中国目前有4 个直辖市,15个副省级城市,300多个地级市,这些城市才设区。雄安新区,在中国城市发展中,属于哪一级呢?《条例》给出了明确答案,副省级城市。 《条例》指出,“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是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参照行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职权,行使国家和省赋予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领导雄安新区规划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请注意。这里所说的,”行使国家和省赋予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又是在河北省领导下,只能是副省级城市。这意味着,雄安新区行政架构没有降级,而是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是一个副省级城市。
     三、《条例》为新区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法律支撑
    雄安新区管委会作为省政府派出机构,不是一级行政主体,不具备独立执法主体资格,《条例》作为河北省人大通过的法律性文件,明确新区管委会是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参照行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职权,行使国家和省赋予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条例》明确了新区管委会的法律地位和管理体制,赋予新区更大自主发展权,为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法律支撑。
        四、大规模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即将开始
     《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北京非首都功能的大规模的疏解提上了议事日程。今年9月1日即将开始。
       《条例》明确了雄安新区重点承接的北京非首都功能。包括八个方面:一是在京高等学校及其分校、分院、研究生院,事业单位;二是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创新中心;三是高端医疗机构及其分院、研究中心;四是软件和信息服务、设计、创意、咨询等领域的优势企业,以及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企业总部;五是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总部及其分支机构;六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节能环保、高端新材料等领域的中央管理企业,以及创新型民营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七是符合雄安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其他大型国有企业总部及其分支机构;八是国家确定的其他疏解事项。
    对率先启动的高校、医院、央企总部等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当然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和时间表、路线图,成熟一个、实施一个,成熟一批、实施一批。这项工作,由于涉及成千上万北京市民,当然需要有时间表。也需要提供能够更加吸引人的激励政策。
      五、《条例》明确雄安重点发展高端高新产业
      《条例》明确了重点发展六方面的高端高新产业:
       一是新一代信息技术;
      二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
      三是新材料;
     四是高端现代服务业;
      五是绿色生态农业;
     六是国家和省确定的其他重点发展的高端高新产业。
     《条例》明确了北京疏解的非首都功能内容,重点发展的高端高新产业,意味着雄安新区建设目标,从一个侧面看,是建设北京作为中国乃至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副中心,是在一核心两翼的空间层面上,把雄安打造成为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撑。《条例》指出,“雄安新区应当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和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在前沿领域技术创新试验和应用方面先行先试”。“积极建立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科技创新智库,创新国际科技合作模式,鼓励科技成果投资入股,推动创新成果标准化、专利化,并在雄安新区及相关地区转化利用。《条例》的上述内容,就是要打造中国版的硅谷,但能否如愿,需看实践。笔者2019年出版的专著《都城北京》一书中,对此有详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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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剑

陈 剑

59篇文章 78天前更新

著名的现代化研究专家,人口学家,社会学者,政治学者。 1957年3月出生,安徽芜湖人。198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经济系,198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先后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部门工作。1997年7月调入北京,先后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等职。 现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首席专家,中国改革20人论坛执行主任,全国工商联参政议政委员,北京市委讲师团专家组成员,北京交通大学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 出版著作3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一些专著、论文和决策咨询文章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 2015年以来主要著作:主编《中华传统文化基本精神解读》、专著《中国生育革命记实(1978-1991)》(2015)、专著《国家重构-中国全方位改革路线图 》(2015)、主编《北京协商民主的理论与实践》、主编《建设常态现代国家——中国改革报告2015》(2015)、主编《京张冬奥发展报告2016》、主编《中国公民读本》(2016)、主编《京张历史文化及当代发展》(2017),主编《中国新的社会阶层研究》(2017),主编《解码京津冀——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报告》(2018),《中国基层协商》(2018)等。 在现代化、经济体制改革、区域经济(京津冀、长三角等)、人口研究、奥运经济和协商民主等领域的研究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研究领域也涉及传统文化、社会建设、政治体制改革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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